1. 总则
本大纲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《精神障碍诊疗规范(2020年版)》(国卫办医函〔2020〕945号)中关于“音乐治疗作为针对精神行为症状的非药物干预方法,促进和改善功能,促进社会活动和体力活动,增加智能刺激,减少认知和处理行为问题,解决家庭冲突和改善社会支持等要求”制定,适用于申请报考“音乐疗愈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”的测评人员。
2. 测评要求
2.1测评科目
“音乐疗愈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”。
2.2测评方式
测评为闭卷测评,采取机考形式,测评时间为2小时。
2.3测评频次与地点
测评原则上每年组织4-6次,申请人可选择报名并参加测评。
2.4测评题型及分值

2.5测评合格判定
“音乐疗愈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”测评的满分为100分,测评成绩60分(含)以上为合格。
2.6测评结果发布
考生可在测评结束后20个工作日后在健康人才培养工程网站查询测评成绩。
3. 测评内容
3.1 基础知识
3.1.1 音乐疗愈师职业认知
3.1.2 音乐疗愈师职业守则
3.1.3 音乐疗愈师人格素养
3.1.4 音乐疗愈师的服务方式
3.1.5 音乐疗愈的法律法规
3.2 音乐疗愈导论
3.2.1音乐疗愈的发展(历史、定义、音乐疗愈中的关系)。
3.2.2音乐与情绪的关系(自主神经系统,应激反应,心身疾病,奖励中枢)。
3.2.3四大心理学流派(精神分析学派、行为主义、人本主义、认知学派)在音乐疗愈中的应用。
3.2.4与音乐疗愈相关的心理学理论(条件反射、人的需要层次理论、高峰体验、人格认知、认知歪曲、内部对话等)。
3.2.5音乐疗愈的神经学原理(音乐与神经运动、神经学音乐疗愈、习得型运动疗法、节奏运动、即兴创作)。
3.2.6 音乐疗愈的干预(干预方法、干预层次)。
3.2.7音乐疗愈的形式和方法(接受式音乐疗愈、再创造式音乐疗愈、即兴演奏式音乐疗愈)。
3.2.8音乐疗愈的技术概述(音乐疗愈技术、本土化技术)。
3.2.9音乐疗愈的评估与程序(评估工具、实施程序)。
3.2.10音乐疗愈的适用人群(孕产人群、儿童青少年、老年人群、边缘人群、心身疾病人群)。
3.3音乐心理学
3.3.1音乐与音乐心理学
3.3.2音乐感知和审美
3.3.3音乐创作和表演
3.3.4音乐创作和表演
3.3.5行为和心理问题
3.3.6音乐心理学研究方法
3.3.7音乐神经心理学基本原理
3.4 音乐基础
3.4.1疗愈音乐的要素(音高与旋律、节奏与强弱、音色与乐器、和声与调式、乐句与曲式)。
3.4.2疗愈音乐的表达(演奏和演唱、形意和舞动)。
3.5音乐疗愈技术
3.5.1音乐技术(聆听技术、歌曲技术、奥尔夫技术、鼓圈技术、舞动技术、形意技术)。
3.5.2本土化技术(五音疗愈技术、六字诀技术、民歌和戏曲技术)。
3.5.2音疗技术(自然的声音、音疗乐器(颂钵等))。
3.6音乐疗愈案例与实操
3.6.1音乐疗愈案例与实操(骨科手术与康复中的音乐疗愈;抑郁症合并社交障碍的音乐疗愈等)。